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管理的原則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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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風險管理 導語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未病如何治?以下將介紹勞動用工日常法律風險管理應遵循的原則和程序。
一個人得了一場病,治好了,接下來,他應該做什么?改善他的工作生活習慣,強身健體,防止疾病卷土重來。但是,這個簡單的道理沒有能完全指導實踐,很多單位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勞動糾紛,卻只將力氣花在仲裁訴訟上,不去改善勞動用工日常管理,實在是不可理解。治已病不如治未病。未病如何治?以下將介紹勞動用工日常法律風險管理應遵循的原則和程序。 一、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管理原則 1、與整體管理水平相適應勞動法律風險管理要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相適應。法律風險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和企業戰略管理、績效管理、業務管理、信息管理等密切相關。法律風險的識別、分析、評價和控制等活動只有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相適應,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一個上市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無法用在“十幾個人七八條槍”的微小企業身上。一個生產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也不能照搬貿易企業的體系。 2、融入管理法律風險發生于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其識別、分析、評價和應對都不可能脫離企業經營管理過程,法律風險管理必須融入企業經營管理過程,成為整個企業機器運轉聯動的一部分。只要企業這臺機器在動,法律風險管理這個鏈條就在動。法律風險管理不是獨立于企業管理之外的管理,必須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 3、納入決策企業所有決策都應綜合考慮風險,以便將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接受的范圍內。勞動法律風險作為企業的重要風險范疇,也應納入企業決策,成為重要考量因素。企業在涉及員工的任一決策事項都應考慮勞動法律風險。 4、全員參與勞動用工風險管理不是人力資源部門一家的事,如果其他部門、其他相關人員不參與不配合,就會成為漏水的木桶,掉鏈子的一環。因此,勞動法律風險管理,要落實到所有相關人員的崗位職責中。 5、全程管理法律風險產生于勞動用工的各個環節,從招聘、入職、試用、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到退工的每個環節都有可能留下隱患,成為用工風險管理的致命傷,使得企業在訴訟中落敗。 6、持續改進 勞動法律風險管理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沒有一個完美的風險管理制度可以管用十年。法律風險管理是適應企業內、外部環境變化的動態過程,其各步驟之間形成一個循環往復的閉環。隨著內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也在不斷發生變化。企業應該持續不斷地對各種變化保持敏感并做出恰當調整反應。 二、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管理程序 勞動法律風險管理貫穿于企業決策和用工管理的各個環節。具體流程包括:1.搜集法律風險環境信息,2.法律風險識別,3.法律風險分析,4.法律風險評價,5.法律風險應對,6.監督和檢查。 1、搜集法律風險環境信息 進行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管理,不能不考慮和依從其環境背景,這是法律風險管理能夠生根發芽的氣候和土壤。勞動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企業肯定有不同的風險管理側重、執法及監管環境是否嚴格也會影響到風險管理策略,此外,法律風險管理必須嫁接在現有的不可動搖的內部基本制度之上。 法律風險環境信息包括外部信息和內部信息。外部信息包括本行業的業務模式及特點、與本企業相關的勞動法律司法執法和守法情況、與本企業相關的勞動監管體制和機構、政策以及執行等情況、市場競爭情況,此外,對于跨區域經營的企業,還應關注不同地區間可能存在的勞動環境差異。 內部法律風險環境信息包括企業盈利模式和業務模式、企業的主要經營管理流程/活動、部門職能分工、法律事務工作及法律風險管理現狀、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合同及其管理情況、本企業發生的重大勞動法律糾紛案件或法律風險事件的情況。 2、法律風險的識別 法律風險的識別首先是查找企業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勞動用工處理、各勞動用工業務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然后對查找出的法律風險進行描述、分類,對其原因、影響范圍、潛在的后果等進行分析歸納,最終生成企業的法律風險清單。 為保證法律風險識別的全面性、準確性和系統性,可以從不同角度和分類上進行識別:①根據企業組織機構設置識別,即根據企業各業務管理職能部門/崗位的業務管理范圍和工作職責的梳理,發現各機構內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②根據法律風險源識別,即通過對法律環境、違規、違約、侵權、怠于行使權利、行為不當等梳理,發現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③根據以往發生的案例識別,即通過對本企業或本行業發生的勞動案例的梳理,發現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 在法律風險事件及法律風險名稱確定后,應將這些事件統一列表,并在列表中補充每一風險事件適用的法律法規、風險動因、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相關的案例、法律分析意見及其涉及的部門、經營管理流程等信息,最終形成企業的法律風險清單。 3、法律風險分析 法律風險分析是指對識別出的法律風險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考慮法律風險源或導致法律風險事件的具體原因、法律風險事件的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影響后果和可能性的因素,為法律風險的評價和應對提供支持。 4、法律風險評價 理論上,任何一個用工操作都存在法律風險,企業不可能將所有的法律風險一一規避,那樣企業運行將寸步難行。企業必須在各種風險的分析結果之間進行比較,確定法律風險等級,進行抓大放小、區別對待,以幫助企業做出法律風險應對的決策。 在法律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法律風險管理的目標、成本和收益、資源的投入安排等因素,對法律風險進行不同維度的排序,排序依據一般是法律風險事件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影響程度的大小以及風險水平的高低。 在法律風險水平排序的基礎上,對照企業法律風險準則,可以對法律風險進行分級。 在法律風險排序和分級的基礎上,企業可以根據其管理需要,進一步確定需要重點關注和優先應對的法律風險。 5、法律風險應對 法律風險應對是指企業針對法律風險或法律風險事件采取相應措施,將法律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承受的范圍。法律風險應對包括選擇法律風險應對策略、評估法律風險應對現狀、制定和實施法律風險應對計劃三個環節。 根據法律風險的大小及防控成本高低,可以采取不同的法律風險應對策略,包括規避風險(絕不可以發生)、控制風險(控制在一定程度)、轉移風險(將風險轉移給其他主體)、接受風險(不是特別嚴重的風險且防控成本過高的,選擇接受)和其他策略等。 如果企業對某些法律風險選取了規避、控制或轉移的應對策略,則應該對這些法律風險的應對現狀予以進一步的評估,以了解目前的法律風險應對存在哪些不足和缺陷,為制定法律風險應對計劃提供支撐。 法律風險應對計劃通常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①資源配置類,指設立或調整與法律風險應對相關的機構、人員,補充經費或風險準備金等。如增加員工關系專員、聘請勞動法專項顧問; ②制度、流程類,指制定或完善與法律風險應對相關的制度、流程,如完善員工手冊,制定解雇操作流程、入職流程; ③標準、指引類,指針對特定法律風險,編撰指引、標準類文件,供業務人員使用,如制定勞動用工操作手冊; ④技術手段類,指利用技術手段規避、控制或轉移某些法律風險; ⑤信息類,指針對某些法律風險事件發布告警或預警信息; ⑥活動類,指開展某些專項活動,規避、控制或轉移某些法律風險,如集中清查全員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員工手冊簽署情況、集中整理員工人事檔案; ⑦培訓類,指對某些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法律風險培訓,提高其法律風險意識和法律風險管理技能。 6、監督和檢查 企業應實時跟蹤內外部法律風險環境的變化,及時監督和檢查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運行狀況,以確保法律風險應對計劃的有效執行,并根據發現的問題對法律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持續改進。法律風險管理的監督和檢查環節使得法律風險管理流程形成可持續運轉的閉環,是法律風險管理能夠持續改進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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